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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境外刷卡超千元将上报?解读看这里

发布日期 : 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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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从今天(21日)起,境内银行卡在境外的全部提现和消费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交易信息需要报送外汇管理系统。

8月初很多媒体发布了有关“今天(21日)起银行卡境外消费1000元需上报 ”的新闻。这不是有人担心的所谓“在境外刷卡消费时有1000元额度限制”,必须强调这是一种误读,个人在境外正常刷卡消费是不受新规影响,也没有额度限制。

6月2日,外管局曾经发布一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8月3日,外管局再次发布《关于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称8月21日起发卡行应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9月1日后新办银行卡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具备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条件后,方可开通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

也就是说,后面的这个通知是按照前面文件的正常流程,进行银行卡管理系统的联调、验收和试运行,准确地说不存在所谓提前11天的说法。

根据《通知》,采集的信息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二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

从《通知》可以看出,所谓1000元的额度,只是对银行上报信息的要求,而不是限制个人在海外消费额度。

作为监管手段,境内银行卡在境外的提现和消费信息报送当然是为了监测异常交易。那么,为什么境外刷卡1000元要上报交易信息呢?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业内专家表示,作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个人境外持卡交易已经超过1200亿美元。但随着海外消费金额的逐年增长,个人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少个人通过刷卡购买境外投资性保险、境外购房,更有甚者刷卡进行虚假购买,兑换成现金非法转移资产。

个人外汇违规行为往往带有明显的羊群效应,如果不予以严惩将引发风险,因此外汇局在不断加大个人外汇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进一步提升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

至于1000元的额度,有专家认为,1000元单笔消费是居民境外消费、购物时小额与中等额度的一个门槛。1000元以下,可以基本满足境外小额消费的需要,支出额度较大的一般都在1000元以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分析,对1000元以上进行监测,一是做跨境大数据分析,二是监管洗钱和资金外逃。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该负责人还强调,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即对普通人境外刷卡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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